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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7-01-13
一、修订的必要性 目前,上海采用的施工评标办法是2003年制定的,历时已有11年,从执行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现行评标办法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评标办法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区分工程规模和项目特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工程业主大多采用一种评标办法(即综合评估法),形式过于单一。二是引导竞争的同时带来恶意低价投标情况,由于价格评审方法过于简单,对异常报价甄别不够客观,采用较低价格得分较高的办法,让一些恶意低价的企业有空可钻。而企业低价中标后,通过改签、高价索赔等不正当方式来平衡盈亏,影响招投标的权威性和公平性。三是人为干预因素相对较多,回标分析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然后提供给评标专家参考,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评标过程容易被人操纵。四是市场诚信缺失围标串标现象较为普遍,由于缺少诚信的约束,加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开发完善工作相对滞后,客观上也为围标串标行为提供了条件,影响到招投标的真实性。 二、修订的基本原则 根据崔明华书记、裴晓副主任指示精神,结合此次中央巡视组提出的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承发包中存在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和肢解发包等问题,我们确定了此次修订的基本原则:一是对工程进行合理分类,出台针对不同工程规模和特点的针对性较强的评标办法;二是减少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分析,剔除不合理报价,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增加围标串标难度;三是适当还权于业主,让业主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坚持鼓励竞争,引导合理低价。 三、主要改革和创新 (一)对不同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出台三种评标办法,分别是适用于小型政府投资工程的简单比价法,适用于大型或施工技术复杂工程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各种类型工程的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改变过去工程无论大小、无论技术复杂程度,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做法。 (二)计算机客观分析科学设定“合理最低价”。这次评标办法修订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商务标评审环节,通过计算机客观分析所有投标单位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数据,在剔除异常报价的基础上,汇总计算得出平均报价,并基于此报价随机下浮一定比例,得出“合理最低价”,从而大大增加围标串标难度,有效遏制恶意低价投标。 (三)减少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自由裁量权。本次评标办法修订对技术标的评审环节,如在简单比价法中技术标不打分,专家只能对推荐中标候选人提出优化意见;在综合评估法中技术标评审采用等级制,取代原有的打分制,等级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每个等级分差缩小至2-3分,最多分差为5分,从而压缩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空间。此外,办法中明确回标分析完全通过计算机来评审,进一步缩小招标代理的自由裁量权,使分析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四)强化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一是对适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可以将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作为否决投标条款,并对业绩的设置标准做了明确。二是涉及资格预审的项目,可由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投标人入围名单,进一步还权于业主,使业主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加重业主的责任风险。 四、评标办法简要介绍 由于三个评标办法均涉及“合理最低价”,首先介绍一下该价格的确定方法: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先对入围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剔除各报价最高的20%项和最低的20%项,并分别对剩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按计价规范进行汇总,计算得出一个总价,在此总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和最低的20%家,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价,在此平均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下浮比例,房屋建筑下浮范围为3%-6%,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3%-8%,本市将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浮的区间范围,具体下浮率在开标时由计算机抽取。 办法一:简单比价法。适用于标段合同估算价在200万至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项目,入围方式是全部投标单位入围,程序是先评信用标再评商务标,信用标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商务评审阶段,在商务评审阶段,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判别,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对高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这个办法中,对于中标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20%及以上的中标人,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提供风险担保金或工程保险。 办法二: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适用于“简单比价法”适用范围以外的, 标段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项目。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确定合理的投标人入围方式,入围后,先对技术标进行合格制评审,可以要求项目经理投标时本人到场,投标人只有技术标合格后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对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通过计算机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判别,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对高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办法三:综合评估法。该办法又可分为:一阶段评标或者两阶段评标。一阶段评标适用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总承包工程或具有特殊专业要求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两阶段评标适用工程等级为一级的总承包工程且具有特殊专业要求施工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一阶段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入围方式,先进行合理最低价的判别,对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对高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报价进行得分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得满分,上浮扣分。技术标评审采用等级制,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优40分、良38分、及格35分,然后按各评委的评审等级对应的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最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两阶段评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时递交技术标和商务标,先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并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封存。技术标评标内容为否决投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所有技术投标文件均进入评审,技术标评审同一阶段评标办法。然后再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7家以上进入商务标的评审,不足7家的则全部进入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与一阶段相同,最后按技术标和商务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转自上海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 |